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时间:2012-09-20 14:13   来源:江西省政府

  项目名称   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办理部门   市外经贸委

  申报材料

  1、主管部门或投资者提供的申请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登记单);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投资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5、投资外方的资信证明;   6、投资各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企业合同、章程;   7、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正、副总经理聘任书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9、企业使用场地的有效证明;   10、企业进口设备清单;   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殊项目)

  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材料→批复发文→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技术监督部门)→发证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收费标准   10元(92)价费综401号

  审批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天)   5

  办理地点   南昌市投资与建设项目审批办证服务中心   

编辑: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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