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省级下放许可事项)

时间:2012-09-20 14:06   来源:江西省政府
办事分类:
 设立、变更
办事名称:
 权限内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省级下放许可事项)
办事机构:
 市发改委
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手续齐全,10工作日 (从收件之日算起)
办理手续:
1、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核准的报告
2、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二份(申请报告的编制参照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
3、项目申报单位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需附送以下文件:
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预审意见;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4、项目资本金验资报告;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事流程:
申请——审批——审核——签发
办理依据:
江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监督电话:
 8211614
备 注:
 
编辑: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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