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3:突出合作热点 彰显山东特色

时间:2013-05-31 10:50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三)突出合作热点,彰显山东特色。为鼓励和支持台商台企抓住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机遇,在“四新一海”等产业领域加快发展,实现鲁台在两岸交流的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先行先试,推动鲁台经贸双向交流合作常态化、机制化,这次出台的《意见》既涉及并突出了两岸共同关心的金融合作、经贸双向合作、现代农业合作等经济热点,又根据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特色,围绕山东在实施“蓝黄”国家战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文化产业、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等领域的重大战略机遇,对鲁台经贸合作进行了政策引导。如优先支持台资企业开办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给予税费优惠;凡允许国内非公有制企业经营,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未禁止非公有经济经营的文化产业项目,全部对台资企业放开,并给予优先办理和优惠;高新技术台资企业除享受税费优惠外,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还将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采购;支持台资企业在山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独资、合资、合作形式举办养老机构,并给予各项便利;通过建立对台投资项目信息库,加强与台湾相关部门、商会、中介组织合作,并对赴台投资项目通过专项资金进行支持,加快推动鲁资入岛,最大可能地促成鲁台企业同业间的双向交流合作。《意见》还着力强调鲁台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园区的合作,在潍坊加快建设齐鲁台湾城,使之成为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并依托山东42个台湾各类园区和各级开发区,鼓励园区形成台企聚集发展,辐射效应明显的合作新格局。

编辑:王思羽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