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便利大陆配偶返乡注销户籍 暂不收通行证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为解决在台初设户籍的大陆配偶无证件返回大陆办理注销户籍手续的窘境,本月1日起,台湾当局实施大陆人民定居作业新流程,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暂不收缴,以便大陆配偶返陆办理丧失原籍公证书,预计每月约500大陆配偶受惠。
台当局移民部门指出,去年12月起,大陆配偶在台初设户籍者,因大陆户籍尚未注销,不核发台胞证,而原有大陆通行证(大通证)又在申请在台设籍定居时被截角,致出现无法回大陆办理注销大陆户籍的窘境。
为此,台当局大陆事务主管部门与移民部门协商报请台湾内务部门核定,9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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