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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完善规则加强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

2010-05-20 14:09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蕾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陶俊洁、刘诗平)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说,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微调,这将进一步提高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增强监管的有效性。

  2009年5月,证监会正式发布完善后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根据近一年来的实践及业内反映情况,证监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对《规定》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细化行政处罚措施的扣分标准。根据行政处罚措施的不同情形,细化为五项,分值依次递增,即公司或相关人员被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一定期限市场禁入、暂停业务许可或永久性市场禁入措施的,分别扣4分、5分、6分、7分、8分,同时增加高管人员被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措施的扣分项。

  删除“证券公司不得对外公布分类结果”的内容。允许上市证券公司以适当形式公开披露分类结果,但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建立专家评审机制。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行业自律组织、证券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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