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要求进一步加强水上船舶安全生产
一是突出预防为主,深入排查隐患,把渔业和水上运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对冬季渔业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出专项部署,认真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冬季大雾、大风、寒潮等恶劣和极端天气的准备工作。
二是突出加强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严肃查处违章航行、违规操作行为;督促水上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船员的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在岗船员适任。加强渔民安全技能和责任意识的培训教育,并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渔船助航设备水平。
三是突出落实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对近期发生的较大以上水上船舶安全事故进行严肃查处,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是加强协作,认真做好渔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的水上船舶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搜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与海上渔船的联系畅通。
1月27日至2月5日,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农业部、交通运输部组成的3个联合督查组,已对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6个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督促加强水上船舶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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