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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征求意见

2010-01-22 09:51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     编辑:张蕾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工作安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月初召开履行新职责后的第一次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就如何做好2010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与您共同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请将您的意见和建议以邮件形式发至spjgs@sfda.gov.cn,或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政编码:1008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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