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告注销212家企业223张食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9年第47号
关于注销北京长峰光正科贸有限公司等
212家企业的223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北京长峰光正科贸有限公司等212家企业的223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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