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放宽大陆专业及商务人士停留期限至一个月
中国台湾网6月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宣布,6日起松绑大陆商务、专业人士赴台规定,大陆商务人士赴台停留最长期限,由先前的14天放宽为1个月。
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何荣村6日晚间召开记者会,宣布台内务主管部门已于5日发布修正《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邀请单位及应备具的申请文件表》,以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
何荣村介绍,大陆专业与商务人士赴台的通行证件将可随身携带,不再由台出入境管理部门机场服务单位保管,如果遗失,可透过海基会、海协会的管道协助补发。
何荣村指出,未来不论商务人士、专业人士赴台,将依申请赴台的行程表天数,出入境管理部门会主动增加5天停留期间,以便利这些人士的观光活动,但商务人士赴台从事商务访问、考察、会议、演讲、参加及参观商展,不能超过1个月的上限。
有关放宽企业邀请大陆商务人士赴台的人数限制,何荣村表示,营业额3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岛内企业,从每年邀请15人次,放宽为45人次;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则从每年邀请50人次来访,放宽为200人次。
此外,得随同大陆商务人士赴台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将由1人放宽为2人,未来包括配偶及直系亲属都可以随同赴台。至于专业人士赴台,除已开放的19类专业类别外,再增加大陆地区优秀专业技术人士类。
据何荣村介绍,去年约有50万人次的大陆专业人士赴台,并有约8万人次的大陆商务人士赴台。(焦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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