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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通知

2008-07-02 10:24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编辑:张方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铁路局、各铁路专业运输公司:

  为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矛盾,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铁路运输成本的影响,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后。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控,严格控制铁路运价调整的连锁反应。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及时修改有关运价明码标价公告内容。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道部。

  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铁 道 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运费计算办法:

  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40元/吨、基价2为0.0305元/吨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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