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局要求加强地理信息产业单位测绘资质管理
近日,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向各省(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发出通知,部署开展加强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测绘资质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地理信息产业是测绘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的测绘资质管理,是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充分重视并认真部署实施。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年度注册和日常监管,加大对已取得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的单位的检查力度,核查资质条件,确保依法测绘;对凡涉及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等活动且未纳入测绘资质管理的,要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将其依法纳入测绘管理。国家测绘局计划于2008年第四季度专门部署开展对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和发证工作。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社团组织的作用,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擅于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优势,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自觉接受测绘管理;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要积极做好与各省(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助配合。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于2008年9月30日前,向国家测绘局报送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的调查摸底情况表。国家测绘局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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