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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人才在宁可享社保待遇

2010-09-16 09: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编辑:张蕾

  据新华社南京9月15日电 (记者顾烨)日前,南京市政府下发《进一步深化宁台合作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规定台籍人才在南京(别称“宁”)可享受社保等待遇,以促进两地人才交流平台的建立。

  南京市规定,在南京工作的台籍职工,可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另外,台籍毕业生进入南京市事业单位就业的,享受在编同岗人员同等待遇。

  此外,南京还将推进在有条件的台资医院试行开展代办台湾健保卡结算业务,台湾居民购房也可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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