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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产创研发奖励将纳入服务及文创

2010-04-30 08: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张蕾

  台湾“立法院”16日晚通过“产业创新条例”,国民党“立委”拿起“‘产创条例’拼过关、台湾经济向前冲”的布条。 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台“产创条例”对台湾竞争力在全球布局有重大影响,相关部门将在29日的财经月报上讨论产创发挥竞争力提升具体作为。台当局“财政部”和“经济部”下周将首次就研发奖励召开跨部门会议,未来不限制造业,服务业及文创产业也能一并适用。

  马英九一再宣示,“产业创新条例”与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是提升台湾经济活力二大主轴,“产创条例”将提供研发、补助、辅导、低利金融等多元奖励工具,塑造产业创新环境,吸引民间增加投资,创造就业机会,发挥重要作用,尤其营所税降至17%,远低大陆、韩国,创造透明且低税负投资环境,使大中小型产业均因改革效益而获利。约可为岛内GDP创造690亿元(新台币,下同)效益。

  当局近期内将公告“产创条例”,公布后3个月内,台“经济部”将完成施行细则及相关子办法共27项,并巡回全台举办说明会,协助新兴服务业取得产业园区发展用地,促进产业投资。子法包括研发投资抵减办法、品牌发展补助办法、产业园区用地变更使用规范相关办法等。

  台“财政部”和“经济部”下周将首就研发投抵召开跨部门会议,就研发奖励范围研商,未来研发投抵奖励对象不限制造业,文创产业及服务业都一体适用。

  有官员表示,研发投抵金额已从1年200多亿限缩为100亿,抵减率也从30%缩减为15%,且当年度抵减额度从上限50%减为30%,不一定要大幅限缩研发奖励范围,未来研发投抵奖励办法由“经济部”统一制定,但适用“产创条例”的各种产业类别。

  另中小企业处也正研拟补助中小企业增雇员工,创造就业机会配套,其中补助一万元,及补助6个月的方向原则敲定,但何时启动这项补助措施,不景气定义如何裁定,财源如何筹措,均在研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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