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控参股大陆金融业须跨三大门槛
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台湾金控公司参股陆银的健康宝宝标准,金管会订出三大门槛:1、扣除此次参股金额后的资本适足率,必须在120%以上;2、加计此次参股金额后的双重杠杆比例,不得超过100%;3、近三年未受大违规处分。
若未把参股金额计算在内,据“金管会”揭露的数据,资本适足率和双重杠杆比例的门槛,皆符合者,台湾15家金控当中,仅中信金和第一金控符合标准。意即此两家金控公司,可以于开放参股时提出申请。
“金管会”昨日委员会,就两岸金融、保险、证券及期货等3个往来许可办法,将跨“部会”协调的讨论结果,进行文字修正;据了解,“金管会”对可以登陆直接投资,主要有三项。
第一、要求金控必须守法、健全经营,且在申请前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违规事项,或者虽有重大违规,但已有改善并获主管机关核可。
其次,则是要求扣掉此次的参股金额以后,衡量负债情况的双重杠杆比率,须在120%以上;按“金管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去(2009)年上半年为止,台湾的15家金控公司,仅台新金和新光金低于120%,其余12家皆达到标准,且元大金甚至高达186.49%,为金控之冠。
第三、则规范加上本次参股规模的双重杠杆比,不得超过100%;根据“金管会”揭露至去年10月份数据,只有中信金、新光金,以及第一金3家金控公司符合标准,分别为98.72%、97.81%、98.52%。
至于大陆金融机构拟参股台湾金融机构,单一陆资投资台湾单一上市柜公司,持股上限为5%、所有陆资合计为10%;单一陆资投资台湾未上市柜公司为10%、所有陆资合计为15%。
此次“金管会”修改三个两岸许可往来办法,规划将参股纳入,由于其它部门建议由政策决定,因此,“金管会”将事先做好准备,政策同意开放放行后,即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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