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精彩推荐

两岸签署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

2009-11-17 09:18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蕾

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签署 开启新篇章

  备受关注的两岸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于11月16日完成签署。国台办发言人杨毅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杨毅指出,今年4月26日,海协会、海基会在南京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建立了两岸金融合作的框架。随后,经过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充分协商沟通,双方对签署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涉及的业务性、技术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在信息交换、机构设立、危机处理、人员培训和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以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维护两岸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 台媒:MOU加上ECFA “钱会排山倒海来台”

  >>银行业

  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签署

  16日,大陆方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刘明康与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代表陈冲正式签署《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

  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将在信息交换、机构设立、危机处置、人员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以确保对互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共同维护两岸银行业稳健发展。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签署《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是落实今年4月26日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具体举措,标志着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将据此建立监管合作机制,预示着两岸银行业的监管合作将进入实质阶段。 · 中行在台设分支机构准备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两岸签MOU明年1月生效 民众在台可开人民币帐户

  >>保险业

  两岸签署保险业监管合作备忘录

  大陆方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吴定富与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代表陈冲16日在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保险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 >>证券、期货

  海峡两岸签署证券及期货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签署《海峡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是落实2009年4月26日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具体措施,标志着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机制即将建立,奠定了两岸证券期货市场合作的基础。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推动两岸证券期货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便利两岸证券期货业经营机构的相互准入,促进两岸证券期货市场的互利双赢和共同发展。 · 两岸MOU生效后最多300亿新台币陆资可加码台股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责编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