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美食娱乐

盘点港台明星的天价分手费

2010-06-07 09:15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编辑:张蕾

潘越云VS黄光全:800万新台币

  两年前因一段曝光的婚外情,潘越云与画家丈夫黄光全闹得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终告段落。黄光全向法院撤销了对潘越云通奸及妨害家庭罪的诉讼,并同意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据传,潘越云给了前夫精神抚慰金800万新台币。恢复自由身的潘越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自嘲非单身贵族,而是单亲妈妈。她表示两年来慢慢和女儿沟通离婚的事。

孙兴VS林美贞:5000万新台币

  孙兴为了跟内地80后辣妹在一起,最终选择与结婚5年的林美贞离婚,不得不付高额赡养费,而且更加可笑的是,他还曾偿付过前前妻的赡养费。离婚后两人共同经营的四家餐厅的股份,儿子孙恒一并归前妻,每个月还必须给妻子10万生活费,媒体粗算,孙兴这次“偷吃”代价是5000万台币。

苏永康VS冯丽清:1000万港元

  苏永康与前妻冯丽清离婚后被索取高额赡养费千万港元,并且多次打骚扰电话给苏永康,让苏永康不胜其烦,也只能一语双关地自嘲说,男人该“付”的责任,还得“付”。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责编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