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台艺人抗税仅大小S成功
蔡康永(右)和林志玲这对好友都在处理抗税官司。 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台湾第一美女萧蔷的抗税官司也还在上诉中。 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国台湾网1月8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作家兼艺人蔡康永2004、2005年度大赚5200多万元(新台币 下同),他认为其中超过半数是需要先扣除成本的“执行业务所得”,因此没有报税,但台湾“最高行政法院”认为这些都是“薪资”,昨天判决认定他漏报所得,连税带罚须缴1101万元。蔡康永回应说:“尊重法律判决。”
法院拍版定案
蔡康永在转战演艺圈后,透过蒸发公司对外接洽主持、演讲、表演等工作,事后该公司收得的款项按比例转为他的收入。他主张,这些收入是他执行表演业务的收入,依法可扣除工作必要成本后再申报所得,依他计算,他在2004、2005年度从蒸发公司领到的业务所得应该共仅2861万元。
但法官根据蔡康永和蒸发公司演艺经纪合约认定,他是不需自负盈亏的受雇者,从公司支领的金钱全都算是薪资所得,虽然他主张这是对所得性质的认知问题,不是故意漏报,但法院认为,纳税义务人有疑问可以主动查询,不能光以法律见解不同就短漏申报,因此判决他败诉,必须要为了少报的2339万元薪资,补缴税金920万元,另罚款181万多元。
康永“尊重法律判决”好友志玲抗税
蔡康永昨淡淡地:“那就这样,本来采取法律行动就是尊重法律判决,如今就是尊重。”对于是否觉得不公平?他表示:“当初就是因为没有别的沟通管道,才会采取法律行,如果这样判决就这样,没什么好抗争的。”
蔡康永去年收入为2392万元,前年为3030万元,他被判定须补税后,已改变报税方式,他说:“其实这场官司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我去年采取新的报税方式,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他的好友林志玲也正补税千万元上诉中。
仅有大小S抗税成功
台湾大牌艺人收入高,缴税情况易引争议,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和台湾第一美女萧蔷去年全被税务局认定漏报所得税,被要求补税,目前双姝都在上诉中,吴宗宪被查税6件,总罚款累计达3100万元,是艺人中被罚最多者,目前仅有大小S抗税成功。
吴宗宪罚款逾3千万
吴宗宪开设的杰克传播公司,2000、2001年时被税务局查税6件,被要求补税、罚款累计超过3100万元,他据估光律师费就烧掉至少约600万元,也创艺人界纪录。事实上,台湾演艺圈抗税成功的不多,只有大小S去年税务局以艺人工作室须改采较高税率的“人力派遣业”课税,要求她们补税,后来2姐妹抗税成功。(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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