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取消入学就业乙肝检测
在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国三部门10日正式联合发布新规定,强调学校和用人单位要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入学、就业权利,不得开展乙肝项目检测。这一规定将有助于消除中国数以亿计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心病”,也将为消除根深蒂固的“乙肝歧视”清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兴奋!历史在进步,我们看到了希望!”网友“旧补丁”在得知消息后,在中国著名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上写下自己的第一感受。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说,乙肝病毒不会通过共同学习和工作接触造成传播,取消入学和就业体检中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的检测,有利于维护公平的入学、就业权利,维持社会的稳定发展。“入学、就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医学科学上讲,只要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体能状况能胜任学习或工作,就不能剥夺其权利。”
中国是一个“乙肝大国”,约有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病人。为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中国曾在《就业促进法》《教育法》等法律中作出相关规定。2007年中国还专门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检查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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