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相关条文修正草案,未来台湾成年子女变更姓氏不需要再经过父母的书面同意,但子女自行变更,一生只能更改1次。
台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审查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依照台湾现行规定,成年子女要更改姓氏需要有父母的书面同意,相关规定修改后子女可以自行变更姓氏为父姓或母姓,但子女自行变更,一生只可更改1次。
不过,如果父母一方有未尽保护或教养义务、离婚、父母之一方或双方死亡生死不明满3年,不论子女成年与否,父母的一方或子女,不需提出足以认定子女姓氏可能有的不利影响,即可依照子女利益请求法院宣告变更姓氏。
台当局“法务部次长”吴陈镮表示,他担心如此修改后,变更姓氏将过于容易,恐造成台湾金融交易安全上的风险。国民党籍民代谢国梁表示,依照台当局“法务部”的逻辑,改名也有金融安全上的问题,那为何台湾现在还可以改名?改名与改姓的问题应该是一样的。
此外,未来在台湾,子女出生登记前,父母应以书面约定子女从父姓或从母姓。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成,则于户政部门抽签决定。(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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