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
“基于人道立场,应立即给予陈水扁保外就医”。
23日,陈水扁第三度戒护就医之后,对“特赦”案态度十分消极的民进党,通过发言人公开呼吁让陈水扁保外就医。
据了解,“保外就医”并不是刑罚的任何一个种类,而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特定情况下采用的一种“暂予监外执行”。不过,虽然可以离开监狱,但“保外就医”有许多限制,不但等于承认自己有罪,而且在监狱外就医的时间并不抵折刑期,一旦病好了必须返回狱中继续服刑。
陈水扁“保外就医”的诉求,相对于“司法重审”、“特赦”,争议性和难度都要小很多。因为这种方式是从人道主义角度切入,没有消灭陈水扁罪名及刑责,蓝营不方便高度反对,但也不会背负太多压力。因为决定“保外就医”的权限机关是“法务部”,不容易牵扯太多的蓝绿矛盾。
依据岛内“监狱行刑法”规定,受刑人现罹疾病,在监内不能为其适当的医治者,得斟酌情况报请矫正署许可保外就医,或移送病监。尽管扁家一再夸大病情,利用舆论施压,但根据陈水扁数次就医的情况来看,陈水扁戒护就医或移往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可能性较大,保外就医仍旧不符合条件。
[责任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