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黑白集今天发表评论指出,台湾各级首长们的特别费问题一个一个被掀出来。“司法院长”翁岳生直接导入个人帐户,吕秀莲只有二成凭证结报;形形色色,多采多姿。其中最奇特的是苏贞昌的特别费。
关于“不需发票的一半”,苏贞昌全部领光,有时称领现金、有时称领支票、有时称领支票及现金;总之,他未直接导入个人帐户。至于“需发票的一半”,苏贞昌在帐目上年年均有结余,没有用完。
现在大家都在追“不需发票的一半”。于是,有人质疑:苏贞昌连“需发票的一半”都没有用完,可想“不需发票的一半”皆已被他“侵占”了。这也是苏贞昌对马英九的评语:“特别费变成财产,就是侵占。”
苏贞昌对这类质疑立即有了回复,其中一种说法是:苏贞昌是先把“不需发票的一半”全用完了,才开始用“需发票的一半”;所以,“不需发票的一半”皆已用于“公务”,且依法不需发票核销;至于“需发票的一半”,则尚有结余。
如此一来,不管“需不需发票”,苏贞昌似乎皆已过关,简直是天衣无缝。但是,这种说法,就一位政治人物而言,若非人格太完美,就是未免胡扯得太可怕了。问题是,苏贞昌好歹也领过支票,那些支票的下落万一无法与“公务”有所联系,恐怕也有成为贪污“即成犯”的可能性。
苏贞昌“先用不需发票的一半”的说法,是令人肃然起敬,或者令人毛骨悚然?
(编辑 驿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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