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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以区对区深化两岸产业合作

2014年09月10日 15:39: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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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两岸产业合作论坛于本月4日闭幕,台湾《旺报》今日发表社评探讨深化两岸产业合作之议题。社评指出,两岸产业合作进行至今,已从单纯的产业单一试点跨向制度松绑创新,两岸产业合作深化的关键,将视双方的开放思维而定。

  社评摘编如下:

  刚刚结束的第四届两岸产业合作论坛,针对两岸产业合作深化的策略进行研议,达成建立区对区合作关系、工作小组中增设电子商务产业分组等共识。两岸产业合作扩展到区对区合作是一个好的方向,两岸需要尽速研拟具体策略实践。

  两岸产业进行单一城市试点合作以来,已有许多成功的案例,双方选定的中草药、太阳光电、车载资通讯、通讯、LED 照明、光储存、信息服务、风力发电、车辆、设计、流通服务、食品、精密机械及航空业进行产业交流合作,均获致许多具体成果。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两岸产业合作常会遇到法规及制度面的障碍,试点城市的配合程度相当重要。

  以城市为主体的产业合作模式,不但可以直接突破地方政府法规的樊篱,亦可以使单一产业合作扩展成多项产业合作。因此,两岸产业合作若能从过去单项单点产业合作试点方式,逐步迈向以城市、区域、园区为载体,进行城市对城市、区域对区域、园区对园区等不同类型的区对区合作,将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发展。

  首先,面对目前大陆积极推动城镇化,可以看出这将是大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成长和结构转型的重要动力,两岸产业区对区合作应可在此创造互利双赢。

  城镇化发展将会带动庞大人口从农村向城镇迁移,亦需有健全的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与救助体系支应,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投资也会增加。此部分有很大的商机,也十分需要跨产业别的区对区合作。

  我们建议“十三五规划”纳入两岸产业采取区对区合作机制模式,促进两岸进行城镇化产业合作,并在两岸经合会下的产业合作小组中,研议试点城市具体实施,包括精致农业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环保节能城市建设等,结合两岸政策支应、城镇化城市商机、区对区合作的方式,将可落实此次两岸产业合作论坛提出的“三中一管”合作模式,运用两岸产业合作建构智慧城市,拓展两岸产业在大陆中西部城市的合作商机。

  其次,有鉴于台湾目前仍无法参与RCEP,苦无进入东盟市场之路径,倘若区对区合作上,考虑聚焦大陆与东盟新型城镇化的内需商机,在延边城市进行两岸产业合作试点,针对东盟内需市场及基础建设上进行两岸产业合作,共同开发东协市场,将可舒缓台湾在大陆-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之后所面对的关税差异及产业断链压力。

  再者,两岸产业合作应融入两岸积极发展自由经济区以加快经贸自由化程度的想法,进行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对区合作(以下简称两区合作),在两岸经贸法规上进行创新合作。

  面对当前大陆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型态,台湾服务业开放的经验,若能透过两区合作进行交流与创新,落实到上海自贸区目前的服务业开放试点,不但可以复制两岸制造业合作的互利模式,亦可引进服务业新台商进驻大陆市场,对于两岸服务业及消费者,都是双赢。

  而台湾亦可借由两区合作,进一步排除两岸产业的非贸易障碍,一方面可在检验检疫、仓储、物流等方面实现两岸绿色通道,并在智财权保护、社会保险制度等方面进行共同研究及试点;在示范区极力推动的智慧物流、国际健康、农业加值、金融服务、教育创新等创新活动,亦可尝试吸引两岸区内产业合作试点的可能性。借由两区合作,吸引外资及台商进驻示范区,完成以示范区试点开放做为台湾经贸自由化的目的。

  两岸产业合作进行至今,已从单纯的产业单一试点跨向制度松绑创新,两岸产业合作深化的关键,将视双方的开放思维而定。

  两岸都需要面对内部产业发展的改革阻力、跨单位横向协调、民众及舆论的观感与沟通等,借由区对区合作进行法规松绑试点,以区对区合作模式缓和上述疑虑骤升的压力,恰是突破跨境产业合作限制,持续迈向两岸产业合作的最佳模式,双方应尽速具体研拟政策戮力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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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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