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首富”胁迫杀人案:情、法两难,以法优先

时间:2015-11-20 10:47   来源:未来网

  观念之辩:选择朴素情感还是法治思维

  专业人士的争论焦点在学术上。张新年也表示,尊重其他律师的观点,同为法律人士,各抒己见。但网上的声音就不那么理性了。

  记者梳理了主要网站的网友留言发现,支持章英启有罪的人居多,零星有一些替章辩护的声音,但很快就被淹没了。

  网友“讲道理”认为,被胁杀人,故意杀人,一样是杀人。为自己保命,杀掉别人,也太可恶。“东方”则说道:“为了自己的安危就可以拿她人的性命于不顾?”网友“简单随意”表示“应追究刑事责任。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剥夺他人生命都是犯罪!!!”

  上述表态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网友的声音。还有一部分网友言辞更为激烈,仇富、不满等情绪一股脑地借机在网上宣泄。

  张新年说:“很多网友都在讨论,章英启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是可以不杀人,为什么不跟绑匪抗争。如果本案中章英启是警察,那结果一定是构成犯罪,因为警察有法定的制止犯罪的义务,但对一个普通人,不能对他有过高的要求,我们更不能去主观臆断他当时的动机。即便在被胁迫的那一刻,他内心深处真的也想杀人,但这只是推测,如果没有证据证实,就无法上升到法律层面,不能对他进行法律制裁。”

  “即使我们可以在道德标准上要求一个人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该拼死抗争甚至要求他舍生取义,但在法律上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拥有这种极高的道德品质,否则人类就天下大同了。只有法律标准低于道德标准,才具有普世价值。其实,法律在设定规则时,就是从推定人性是自私自利的这个角度出发的,才会进行权利和义务的划分,并且同时要求你的利益不能以侵犯别人的权益为代价,但法律也必然不会要求人们在关键时刻必须牺牲自己成全他人,这是立法逻辑。”

  “当一个人遇到现实的威胁,这种情况绝大多数人都以自保为价值取向。法律不支持但也不反对这种行为,这也正是法律区别于道德所在。如果这个时候要求他无论是否有能力都要拼死反抗,这无形中在用最高的道德来要求一个处在极端环境中的人,要知道,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而不是高线。”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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