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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指南》政策说明

2023-03-29 10:54:00
来源:山西省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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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党的二十大对台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等11家部委制定的《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和《山西省促进晋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简称山西惠台“68条”),由省台办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办、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省投促局、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山西证监局20个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该“实施指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聚焦我省“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和“十四五”农业转型发展规划,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机遇,为台胞台企深度融入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发展格局提供便利,进一步促进晋台农业林业领域融合发展。“实施指南”主要由政策扶持(第1至第7条)、土地保障(第8至第10条)、金融财税(第11至第17条)、研发创新(第18至第23条)、市场拓展(第24条)共五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内容构成,涵盖台胞台企在我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导向、土地使用流转、财税资金支持、融资贷款便利、专业人才引进、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开拓内销市场以及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覆盖范围广、支持力度大、针对性强、体系完备、便于操作的特点,其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省惠台政策措施。自2018年以来,中央台办联合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台利民的政策措施,为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台湾同胞享受同待待遇提供多种便利。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制度安排,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山西惠台“68条”等多项落实措施、实施方案,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确保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在我省走深走实。新出台的“实施指南”与国家“农林22条措施”和山西惠台“68条”等内容一脉相承,是国家相关政策在我省落实落细的配套措施和行动方案,也是我省全面贯彻二十大对台工作部署,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率先与台湾同胞分享发展遇,进一步完善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又一项惠台利民的重要举措。实施指南的出台,必将为更多台胞台企广泛参与和融入我省农业林业领域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实现自身更强更快发展提供体系完备、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进一步聚焦台湾基层民众关切。两岸关系发展的根基在基层,动力在人民,农业从业人员代表最基层的台湾民众。“实施指南”所涉内容精准贴合台胞台企在农林领域经营发展中的普遍问题和实际需求,积极释放政策叠加效能,进一步增强涉农林业台商台企扎根大陆发展的信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台湾基层民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务实举措。

  该“实施指南”在针对性破解台胞台企融资难贵的问题上,积极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在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分别规定台胞台企可申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同等享受农业信贷担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和贷款贴息补助;第十四条明确符合条件的台资农林企业可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实施指南针对每一事项的政策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服务窗口等内容逐一进行解读说明,为台胞台企融资贷款提供便捷高效的解决措施和办理途径。

  三是进一步突出我省农业产业优势。按照我省“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农业特色转型,不断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要求,立足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坚持“特”“优”方向,兼顾台湾农林业区域特色和品牌资源,着力引进台湾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实现晋台两地资源资产高效整合、投资结构优化升级。

  该“实施指南”第一条中明确提出我省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依托我省资源优势,围绕做优做大酿品、饮品、乳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做实做强“南果、中粮、北肉、东药材、西干果”五大平台,发展乡村特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精致农业、有机农业、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积极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进一步助推台企市场主体倍增。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放宽我省台资企业农业林业领域市场准入,加大台资企业招引力度,促进农林项目加速对接,进一步链接晋台农林合作要素保障,拓宽市场合作渠道,推动优质资源整合,助力台资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吸引更多台商台企来山西投资兴业,使其成为加速推动我省新型农林业经营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极”。

  该“实施指南”鼓励台胞台企参与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强村惠民行动,台胞台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可参与我省重点支持的稳粮保供、省级重大战略、农业特优产业发展、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农业产业发展机制、涉农市场主体倍增、乡村建设行动、水利事业改革等项目,并享受与我省农林企业同等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积极为台胞台商参与我省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提供便利条件和政策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请设立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都市智慧农业,吸引更多台企市场主体入园集聚发展,实现台企市场主体量质齐升,以实际行动助力我省乡村全面振兴。

  五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集成创新。在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政策的基础上,做好政策“加法”,以高度契合“十四五”期间国家和我省实施的重大政策导向为目标,主动对接,深入调研,力争把最新政策、最新部署转化为能落地、能配套、能执行的政策措施,为两岸农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山西实践。积极推动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探索晋台农林融合发展新路径。在实施指南制定过程中坚持目标导向,立足机制创新,将我省成熟完善的经验做法加以制度确立,同时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对需要进一步探索突破的政策措施制定目标方向,为实践创新预留接续完善的政策空间。

  该“实施指南”以国家“农林22条措施”为蓝本,按照政策扶持、土地保障、金融财税、研发创新、市场拓展五个版块进行整合排序,对部分条款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使其更贴合我省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特别是在广大台胞台企普遍关注的融资上市等方面,我们结合工作实践,在山西省“农林22条措施”实施指南第十四条中增加了“台资农林企业同等享有我省及各市对民营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的相关扶持政策”相关内容,支持满足条件的台企在大陆上市融资,鼓励我省农林台企增资扩产。同时结合当前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的目标任务,创新性增加了“台湾同胞在我省经营林业项目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依规开展碳汇开发和交易”的政策措施,这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立足我省“十四五”期间强化“双碳”牵引绿色发展战略的政策安排和务实举措,通过鼓励在我省从事林草种植的台胞可通过林业生产活动获取林业碳票,依法依规通过金融手段参与我省林业碳汇市场交易,进一步为台胞增收开辟新的途径,推动“碳票变钞票”成为现实。

  六是进一步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该“实施指南”由省台办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发改委等20家部门共同研究出台,涵盖了台胞台企在我省农业林业领域生产发展的各个方面。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开门问策、同编共议、反复研究的工作原则,协同各部门政策措施之间的有效衔接,互为支撑,推动工作形成政策合力、工作合力、制度合力。为便于农林台企在享受政策红利时能够应享尽享、精准对接、高效申报,我们制定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各部门执行力,明确各项措施责任主体,靠前发力,主动作为,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惠台措施落到实处,力争把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台农台企参与我省农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继续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继续致力于促进晋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晋台各领域融合发展,落实落细各项惠台政策措施,确保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为进一步落实、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政策贡献山西方案。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