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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热盼上海为台胞提供“市民待遇”“落地有声”

2015-10-30 13:24:0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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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台北10月30日电(记者李寒芳 吴济海)上海出台的第一部涉台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将于11月1日施行,台商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对这项为在当地投资就业的台胞及其亲属就医、求学提供“市民待遇”的措施充满期待,期待“无差异化”的社会公共服务能够“落地有声”,为台胞在大陆安居乐业再添保障。

  9月24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台湾同胞在上海的投资权益保护以及台胞子女在沪就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市场中,光依靠让利、超待遇并不能够壮大自身,《规定》明确了台胞投资权益保护遵循‘平等、公正、透明’的原则,这正是台商最需求的部分。”台湾鼎创达集团总裁莫皓然说,上海是大陆吸引台商投资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期盼上海市各级单位能切实做到依法办事,解决好台商的一些遗留纠纷,让《规定》落到实处。

  他表示,其中一些规定,如在上海自贸区内鼓励台湾同胞投资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以及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将为台商转型升级提供助力。

  台湾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李永然表示,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台商也非常渴望投身于擘画“一带一路”等大陆未来五年的发展图景。《规定》的出台更证明了“两岸一家亲”不是口号,是实实在在的作为,台商可以更放心地大展身手。

  上海市台商协会副会长蔡世明表示,1994年大陆出台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9年又出台了《实施细则》,到如今上海出台该《规定》,可以看出大陆对台胞安居乐业的制度保障日趋完善。

  台湾经济研究院两岸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华升说,一些法规仍有待两岸制度完善对接。如规定允许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湾同胞根据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但是两岸关于社保、医保并未对接,台胞考虑到成本问题,或许参保意愿并不高。但如果上海的“先行一步”能够在实施中摸索经验,并为大陆其他省市地区制定相关规定提供推广范例,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