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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可参加北京居民养老保险

2021-07-16 15:54: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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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7月16日讯 好消息!从2021年10月1日起,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可以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关于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生)、持有本市取得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在首次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完)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