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强化”让人烦
时间:2008-02-20 10:01 来源:湖北日报
从2月6日开始,恒源祥一则“强化”电视广告在全国多家电视台黄金时段密集播出。分把钟内,一幅由北京奥运会会徽和恒源祥商标组成的画面一直静止不动,广告语是由童声念出的“恒源祥,北京奥运会赞助商,鼠鼠鼠、牛牛牛……”直至依次把十二生肖叫了个遍。
对此广告,有些观众第一反应是认为电视坏了;更多的观众则烦得几乎崩溃,只好愤然换台。
恒源祥为何对这种单调的“强化”性广告情有独钟?据介绍,是因为他们认为,这种广告创意很另类,虽然可能引起观众反感,但可给观众留下强烈印象,使人到了商场,会不由自主地选择他们的产品。
按照商家的这类说法,其给消费者以精神折磨,消费者反倒会给商家带来经济回报,这岂不是把消费者当成了“贱骨头”?《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而上述让观众烦躁难耐的广告,非但谈不上有利于身心健康,还简直是对观众的心灵摧残。而且,把北京奥运会会徽加以商业化来搞这种令人反感的广告,还容易损害北京奥运会的良好声誉。如此广告,竟然能于新春佳节期间高密度出现在电视观众面前,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据报道,播发此广告的单位,审片时曾认为没有太大问题。但笔者不禁要问,不顾观众心理感受乃至让人忍无可忍算不算问题?有损北京奥运会的声誉算不算问题?
广告有另类创意当然不错,但另类创意尤应体现出独特的艺术性,体现出服务质量的提高。如果不以消费者乐于欣赏和接受为本位,而仅以“强化”自我为本位,那其立足点和服务取向就值得质疑。
编辑: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