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国际〔2006〕45号
国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送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开业材料的报告》(国泰人寿〔2005〕6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江苏省分公司。
二、经审查,钟茂季先生基本符合该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江苏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其总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68号1幢汇杰广场5层。
五、该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六、请持此批复到江苏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