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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台湾须放弃对大陆的“敌情意识”推动产业合作

时间:2012-11-23 16:56   来源:人民网

王建民:台湾须放弃对大陆的“敌情意识”推动产业合作

  LED照明是两岸产业 “搭桥”试点项目之一

  产业合作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两岸经济合作的重点。然而,由台湾方面率先提出、两岸推动多年的两岸产业合作 “搭桥计划”,进展并不顺利,效果不佳,已受到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影响两岸产业合作的原因众多,问题复杂,但台当局狭隘与利己主义思维是关键因素。

  产业合作本来是将两岸的生产要素或经济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建立合理的产业分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要将这一目标从理论变为现实并不容易,障碍很多,困难重重。

  首先,台湾积极推动以“搭桥计划”为平台的两岸产业合作,大陆也给予积极配合,但台当局并不是真正从两岸经济发展实际出发推动产业合作,而是将重心放在如何让台商从大陆产业与经济发展中获得利益,并未考虑真正的双向产业合作,因此目前确立的“搭桥计划”产业合作项目,均是如何让台商在大陆的一些产业如无线城市、LED照明等的发展中获得参与机会。

  其次,台湾对两岸产业合作一直存在要大陆“让利”的思维,强调台湾经济规模小、大陆经济规模大,台湾对大陆开放会冲击岛内产业,因此不断要求大陆在产业合作中让步、让利,而不愿台湾对大陆开放。这也是为何两岸产业合作重心只能在大陆进行,而不能进入岛内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次,两岸产业合作必然促进两岸产业与经济的相互依赖,但台当局随绿营立场起舞,近来不断强调台湾经济过度依赖大陆,主张要分散市场,加强与大陆之外的新兴市场的经济关系,以减少对大陆经济的依赖。这种思维不仅影响两岸产业合作广度与深度,不符合ECFA的宗旨,也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势不符。

  第四,两岸产业合作不仅仅是台企到大陆投资及参与大陆产业合作,同样也涉及陆企赴台投资及参与岛内产业的合作。显然,台湾当局对陆企参与台湾产业合作严格限制。台湾虽然三度开放陆企赴台投资项目,并即将第四批开放,但保守的基本政策思维与歧视做法并没有改变,对陆企赴台投资仍维持管制型的 “负面表列”做法,仍有诸多限制,陆企还是无法享受到其他外资的平等待遇。即使台湾正在规划的“自由经济示范区”这一更开放的特区建设,仍试图对区内陆企投资等采取区别对待的歧视做法。就是说在目前两岸产业或经济合作中,陆企在台湾连基本的WTO规则下的正常、公平待遇都无法享受,台湾却不断希望从大陆获得“超WTO”的待遇。这样的思维如何能够促进两岸产业合作?

  总之,一方面,台湾大张旗鼓地积极推动两岸产业合作,两岸在ECFA框架下也成立了两岸产业合作小组;但另一方面台湾却对陆企赴台投资及两岸产业合作处处设限,将台湾“政治安全”置于两岸产业合作的共同利益之上。

  要实现两岸产业广泛与深度合作,台当局必须放弃对大陆的“敌情意识”,必须放弃狭隘的政治思维与经济上的利己主义,应把两岸经济视为一个整体的中华民族经济来看待,在两岸产业合作政策上要“开大门,迈大步”,否则很难开创两岸产业与经济合作的新局面。(中国社科院台研所研究员 王建民)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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