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突出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

时间:2010-03-30 10:3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3月30日电(记者连振祥)各级政府的执行力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成效的重要因素。甘肃省日前决定,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突出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要求各级政府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和省上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在土地供应、市场监测、风险管理等方面切实履行政府职能。

  日前出台的甘肃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市场监测等列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

  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甘肃先从省政府做起。记者了解到,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甘肃省政府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房地产管理工作特别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甘肃同时落实了相关部门的责任。甘肃省政府要求,房产管理部门在提高房地产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严格准入清出制度的同时,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将严格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管理,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价格部门要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监管,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

  据了解,对各级地方政府,甘肃省政府要求其必须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管理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同时要加快市州和县市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从今年起,市州和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预算资金,建设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提高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为各级政府提供及时可靠的市场信息和决策依据。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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