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两岸经贸关系大事记

时间:2010-03-19 13:15   来源:中国网

1月

11日 2008年两岸春节包机航班正式排定,共12家航空公司执行94个往返航班。

2月

11日 搭载664名大陆游客的国际邮轮“海洋迎风号”抵达台湾基隆港,这是大陆观光客首度乘邮轮赴台。

3月

4日 胡锦涛主席会见民革、台盟、台联委员时强调,要继续促进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两岸直接“三通”历程,要继续努力争取恢复和进行两岸协商谈判,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对于那些曾经对“台独”抱有幻想、主张过“台独”甚至从事过“台独”活动的人,也要努力争取团结。

5日 台“行政院”通过吸引台商回流的3项措施:推动台商回台挂牌、放宽企业在大陆投资40%上限计算方式、“大赦”台商等。

4月

12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博鳌会见了萧万长率领的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代表团,呼吁两岸“抓住难得机遇、共同应对挑战、切实加强合作、努力共创双赢”。

5月

22日 国台办主任陈云林表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成为两岸同胞共同愿望所系、共同利益所在”,“新的形势下应更为努力地推动两岸直接‘三通’进程”。

28日 胡锦涛总书记会见来访的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双方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党与两岸关系达成多项共识,表示将切实落实“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

6月

2日 贾庆林在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上表示,大陆将继续大力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实现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等。

11-13日 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率海基会代表团抵达北京,重启两岸中断近10年的两会协商,两会签署《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和《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

19日 台“行政院”通过“小三通人员往来正常化实施方案”,全面废除现行“小三通”对人员往来的资格限制。

21日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发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及《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管理办法》。

26日 台“行政院”通过“人民币在台湾地区管理及清算办法”,准许自然人兑换人民币,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30日,该办法正式实施,人民币实现在台全面兑换。

7月

4日 两岸周末包机顺利启航,时段为每周五至下周一计4个全天。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首发团搭包机抵台,为两岸旅游写下历史性一页。

8月

18日 金门泉州轮和福建五缘轮从厦门五通码头顺利航至金门水头码头,“金厦航线第二航道”成功试航。

26日 台“经济部投审会”公布企业登陆投资上限新规定,个人投资大陆上限为每年500万美元,中小企业上限为8000万元或净值、合并净值的60%,其它企业为净值或合并净值的60%。

9月

2日 台“经济部”再次大幅松绑企业登陆上限,凡“工业局”营运总部认定的台湾企业及跨国公司在台子公司,不受资本登陆60%限制。

5日 台当局再次扩大“小三通”,两岸均认可的大陆游客及赴台进行商务交流的大陆人士均可通过“小三通”中转台湾。

  台“陆委会”决定放宽大陆游客赴台旅游时间和存款证明限制。

7日 国台办主任王毅提出5项促进两岸人员往来新举措:凡持往来台湾有效通行证及签注的大陆居民,今后可经金门、马祖、澎湖往来大陆与台湾本岛;自9月25日起,实行台胞证号码“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等。

10月

1日 台“金管会”宣布,即日起开放岛内私募基金投资大陆有价证券及港澳红筹股、H股,其中大陆股投资上限为10%。

6日 两岸正式建立食品安全联系窗口。

9日 福州马尾至马祖之间快件、包裹的直接通邮(“两马直邮”)正式运营。

11月

3-7日 海协会长陈云林赴台进行二次“陈江会”,双方签署《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及《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4项协议。

16日 台“交通部民航局”与大陆民航局完成两岸直航新航路的飞航管制磋商,共同将航管交接点取名为SULUM,航管交接语言依国际标准使用英语。

26日 台“经济部投审会”规定,岛内工商团体每年邀请赴台大陆经贸人士由原来最多30人放宽至200人。

12月

7日 福建泉州开往台湾澎湖的直航货运“新运盛六”号正式开航,成为继泉州到金门、马祖后的第三条泉州直航台湾的海上航线。

9日 台“陆委会副主委”傅栋成称,大陆航空业者可申请在台成立办事处;首批赴台驻点的大陆每家航空公司可派遣5人,可直接聘雇岛内民众。

15日 两岸海、空直航及直接通邮正式启动,两岸直接“三通”基本实现。

20-21日 第四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在上海举行,会议提出9项共同建议,大陆宣布10项惠台措施。

21日 台“交通部”放宽陆客赴台限制,陆客组团门槛由10人降为5人,签证期限由10天延至15天。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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