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危机后台湾的金融稳定政策(上)

2011-08-22 13:48     来源:中国台湾网     编辑:马迪

  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导致国际资金大量涌入新兴市场,台湾也面临汇率升值和物价上涨的压力。为此,台湾金融主管部门采取一系列稳定金融形势的举措,较好地控制了物价上涨速度,但在抑制房价飙升和汇率升值方面未能实现预期目标。

  一、背景与主要内容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信贷市场萎缩、实体经济复苏相对缓慢以及失业率居高不下,以美国为首的主要发达国家均采用了宽松的货币政策。美国基准利率已降低到接近零的水平,传统货币政策工具虽已竭尽所能,但效用微弱,于是美联储推出各种临时性政策工具向金融市场注入资金。美联储继2008年3月推出总额高达1.75万亿美元的第一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后,2010年11月又正式推出购买6000亿美元长期国债的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为寻求经济复苏与增长,欧洲、日本也跟随美国实施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全球流动性异常充裕。具有国际货币地位的美元的大量发行对包括台湾在内的新兴市场带来三大主要冲击:热钱流入、物价上涨和汇率升值。

  第一,热钱流入。在欧美利率保持低位、经济增长缓慢的背景下,国际热钱通过各种途径涌向经济增长较快的新兴市场。2010年中,台湾“中央银行”发现:在台湾登记的1万多家境外机构投资人帐户中,少数20几家汇出入的资金占到全体外资汇出入金额的40%; 进而推断,在外国人新台湾币存款帐户及公债的疑似炒汇热钱约有3700亿元新台湾币, 这些热钱很可能会造成“金融动荡”。

  第二,物价上涨。欧美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导致全球通胀预期上升,推动能源与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台湾对这些产品进口具有较高的依赖性,国际原材料价格攀升容易传导至岛内批发物价指数(PPI),并逐步传导至消费物价指数(CPI),造成输入型价格上涨。2010年初台湾输入性通膨压力渐增,前2月以美元计价的进口物价年增率平均为14.34%,CPI年增率升至 1.3%,4月PPI升至9.09%,创下20个月以来的新高。另外,房地产泡沫迹象严重,岛内全体银行房贷占总贷款比重高达38.3%,占GDP比重达52%。

  第三,汇率升值。近十年来,新台湾币兑美元汇率始终维持在35元至30元的区间内波动。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2009年3月2日新台湾币贬至35.174元的最低位,后因景气复苏汇率止贬回升,2010年以来升值势头持续增大。2010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市场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也影响到国际热钱对新台币的炒作。一方面台湾对大陆的经济依赖度高,贸易依赖度近30%,出口依赖度超过40%,人民币升值也会连带新台币升值;另一方面台湾采用完全浮动汇率制度,资本帐户开放,国际热钱进出容易。台湾“中央银行”判断,外资在台湾有5200亿元(新台币,下同),扣掉1500亿元合理的周转金之后,还有2500亿元买公债及1200亿元放在存款。台湾公债殖利率远低于美元和欧元公债殖利率,外资不买欧美的公债而买的是台湾公债,这是不合理的赚钱方式,且放在存款的1200亿元本该进入股市却没有进入股市,说明外资真正的目的是要炒作新台币汇率。

  为稳定金融形势,自2010年6月起,台湾拉开以“打通膨、打炒房和打炒汇”为特征的新一轮货币紧缩政策,以化解国际资本流动对台湾金融形势的冲击。

  第一,调高利率缓解通膨压力。台湾“中央银行”继2010年3月25日宣布货币政策由“量化宽松”转为“适度宽松”后,6月24日起调高再贴现率、担保贷款融通利率、短期融通利率等各半码(0.125个百分点),同时宣布将适时以发行定期存单等公开市场操作以收缩资金。此次台湾“中央银行”抢在中国大陆、美、韩之前升息,打破了过去“跟在美国之后”升息的惯例,显示岛内资金过剩严重,也标志着台湾货币紧缩政策的开始。此后台湾“中央银行”又分别于9月和12月两次升息,每次均为半码。

  第二,以选择性信用管制措施抑制房价。台湾“中央银行”在调升投资者的贷款比例、利率加码均无明显效果后, 6月24日针对大台北都会区采取针对性审慎措施。对象主要是已有房贷、还要办第二套房贷、且购屋地点座落在台北市全区、及新北市十个县辖市的房贷客户。管制措施主要包括:贷款最高70%;全面取消宽限期;严禁银行利用修缮、周转金等其他贷款名目变相增加房贷比例。12月31日又加大力度,除扩大房贷选择性信用管制范围外,土地建筑融资也一并纳入管制,具体包括:最高贷款比例由先前规定的70%降至60%;办第二套房贷的对象除自然人外,公司法人户也一并纳入。土建融资方面,除借款人要提出具体兴建计划外,贷款额以土地成本的65%为限,且其中10%要等动工兴建后才能拨贷;同样不得以周转金等其他贷款名目额外增加贷款金额。

  此外,台湾当局还采取财政手段配合抑制房价。2011年1月26日台湾财政主管部门与内政主管部门公告,即日起废止1985年颁布的停征空地税,“地方主管部门”可课征高于地价税2到5倍的空地税或是照价收买,加重持有成本,防止建商或私人炒地皮。3月10日,台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俗称“奢侈税”)条例》草案,拟对岛内房地产投机行为与高档消费课税。该税种是马英九上台后开征的第一项新税,课税对象包括三类:第一类是房屋及都市土地,在持有一年内转手出售,按每次售价对出售人课税15%,一至两年出售则课税10%;第二类是售价300万元新台币以上的私人汽车、飞机与游艇等奢侈品;第三类是每次50万元新台币以上的特种劳务。其中以第一类税收为主体,约占“奢侈税”总收入的87%。台湾财政主管部门估计,考虑到免税对象,该税的稽征对象只涉及每年房地产交易量的5%,约2万户,但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应有强烈效果。

  第三,以公开市场操作和资本流动管制打击炒汇行为。2010年下半年台湾“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与国际炒汇热钱展开了激烈的汇率大战,最终新台湾币兑美元汇率由6月份的32元升至年底的30元,升幅6%。资本流动管制方面,台湾当局通过要求外资依申报用途使用资金、大额结汇通报系统和金融检查3种方式,管制国际资本快速流入,避免汇率波动加剧。同时进行的手段还包括: 8月要求外资的融券保证金改为美元等外币缴纳;11月通过金融主管部门对外资持有公债的部位做出限制,超限的部位只能持有到期而不得新增;以及请外资喝咖啡进行道德劝说等。(上篇完)(本文作者朱磊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经济研究室主任 经济学博士)

本网独家稿件,如需转载请与我网联系

更多精彩请点击中国台湾网金融频道 专家专栏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更多专家专栏

更多金融动态

更多金融词典

    更多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