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象213国道连日损坏车辆 多部门确保游客安全

时间:2011-08-18 08:28   来源:云南电视台

  2011年8月16日,一头约14岁正处青春期成年公象(因其精力充沛,善于战斗,故取名为“战象”)在213国道附近玩耍,时而进入野象谷景区嬉戏,时而横串公路,这让在场在游客大饱了眼福,也让部分自驾车主们饱受了损失。野象谷景区为把野象肇事损失降到最低,加强了安保工作。自然保护、森林公安、野象谷景区召开紧急会议,共同支招确保游客及景区工作人员财产及生命安全。

  16日上午9点30分,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分管生态旅游的领导接到野象谷景区报告,“今天野生独象又在景区闹事”的信息后,立即组织生态旅游管理所、科研所、宣传中心相关人员赶往现场。约10点左右我们一行到达了野象谷景区,森林公安民警此时也同时赶到了现场。只见一头独象在民族歌舞表演场附近的河中玩耍。景区野象观测保护小组及保安组工作人员拉起的警戒线,工作人员在大声呼喊:“游客不要近距离围观野象”。这时公安民警及保护区工作人员马上加入到了安保行列中,疏散围观人群。不一会“战象”到景区猴园至百鸟园之间的游道上、蝴蝶园门口活动,损坏了蝴蝶园的玻璃后,又跑上213国道。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刘林云,11点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野象谷景区近期野象出没损坏财产情况汇报。11点22分景区野象观测保护小组来电报告会议组,“战象”损坏了公路上的2辆小骄车。据野象谷统计:8月11-16日,战象共损坏游客私家车10辆(其中小轿车3辆、大车1辆、商务车1辆、摩托车5张),保险公司现场查验损失8000余元;景区蝴蝶园玻璃门、苗圃、标识牌、垃圾筒损失约23000元。野生独象到来期间,野象谷景区加强了安保工作。一是由11人组成野象观测保护小组,严密监控野象动态;二是16人组成的巡逻队,分批24小时对野象谷景区内游览道、213国道等线路加强巡逻,如有野象出没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负责通知销售部和各部门负责人,由销售部负责疏散游客,确保游客的游览安全,其他各部门负责人在确保员工安全的前提下安排作业,并负责提醒员工注意安全;三是启动了应急预案;四是对游客入园进行安全意识培训教育;五是未经公司批准,18:00至次日早晨8:00严禁所有人员进入森林游览道;六是为所有员工和游客购买意外伤害险。由于近日景区安保措施得当,没有发生游客人生伤亡事故。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所野生亚洲象研究专家陈明勇、罗爱东、董永华认为:通过他们近期对该“战象”观察和分析,它不是为食物而来,是从象群中被驱赶出来,容易产生孤独情绪,哪里热闹往哪里去,引导它去其他的地方它还不去。从近期对它的身体特征监测来看,该象正处于性成熟交替期,性格古怪,有荷尔蒙分泌,属发情状态,是群体向个体转型的时期。专家们认为:捕获,审批权限长,解决不了近期的安全隐患。由于野象狂燥,不易训化和饲养,加之野象群中,公象本来就少,从基因多样性考虑建议不捕。驱赶不当,对它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后续影响,容易攻击人。专家建议:一是加强安全保卫,扩大安全警戒范围,做好员工和游客的安全教育,并在野象谷收费南站开始至景区路段增加安全警戒标识;二是请景区派员清理垃圾筒,将垃圾桶放在人少的地方;三是在危险地段如河道等易上崖的地段,增加防护措施;四是做好游客密集地段的安全处理措施。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州森林公安局将在近日联合下发安全通告,要求管理部门加强野象监测和景区管理,确保游客财产损失及时得到保险理陪;同时加大游客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力度,动员游客车辆停放景区停车场,防患于未然;加强景区与保险公司的协调,明确理赔责任范围。必要时可以考虑食物引诱,至安全观象处。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保证游客生命及财产安全。州森林公安局近日在野象出没期,会增派警力协助野象谷景区安保工作,重点确保213国道公路的畅通与过往行人安全。(张国英)

编辑:陈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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