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移动互联网创新应用大赛

时间:2011-05-17 15:53   来源:中国台湾网

  活动宗旨:促进商业交流,提升产业影响力


  参赛范围:

  (1)手机游戏(手机单机游戏、手机网络游戏、SNS客户端游戏)

  (2)手机漫画(多格漫画)

  (3)手机动画短片(Flash作品)

  (4)手机视频短片(手机电影、创意短片)

  (5)手机应用软件  (游戏工具、浏览器、视音频娱乐工具等)

  参赛类别:“商业产品组”与“个人创新设计组”两个组别:

  A组:商业产品组

  以公司名义参加评选的手机互动娱乐产品均归属于此类,参赛设计方案必须为已上市运营的商业性产品。最终入围产品将通过用户推荐、组委会和专家组评选后推出;优秀产品除了获得运营商及合作APP平台的推荐之外,还将有望获得来自政府创意扶持基金以及风险投资商的亲睐。

  B组:个人及工作团队创新设计组

  未商业化的个人及创作团队可提交自己的创新设计作品,参赛作品包括已上市的商业产品或设计师个人和创作团队的概念设计作品。最终入围的作品,将根据用户推荐、组委会和专家团的建议评选出。所有获奖设计师将有机会获得本次活动支持单位的高薪工作机会。获奖作品可直接与相关意向企业进入商业洽谈阶段,进行海内外的商业销售。

  为了鼓励专业领域的优秀应用产品,本次大赛特别推出Android平台最受欢迎的十大应用产品;iPhone最受欢迎的十大应用产品;Windows Mobile平台最受欢迎的十大应用产品,三个特别组别奖项;另外,还将特别设立开发企业行业贡献奖。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04月-2011年05月,行业动员、作品征集阶段;

    第二阶段:2011年05月-2011年8月20日,作品征集、投票阶段;

    第三阶段:2011年08月底 专家顾问团评审阶段;

    第四阶段:2011年08月24日大赛总决赛暨高峰论坛(北京2011年中国互联网大会现场);

    第五阶段:2011年10月大赛颁奖典礼(台北)。

 

  评选标准:

  .创意度(20%):设计概念新颖,具有创意;

  .人机界面交互(20%):使用操作者的人机互动程度高,其各个功能及引导等条件皆备,让使用者轻易上手操作。

  .推广和运营(20%):软件的推广渠道和商业营销效果俱佳,让更多的用户在多种渠道接触和使用APP软件;

  .视觉设计(5%):软件画面精美,不同大小的屏幕使用皆可;

  .配乐、音效(5%):搭配APP软件内容,使其APP使用时更为加分。

  .技术应用(10%):使用的开发技术,让APP软件更适合使用者的需求;

  .市场性(20%):是否具备商业化的潜质。

编辑:木樨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